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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剩余工程建设的通知

  (综建管[2014]23号)

  为进一步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剩余工程建设,确保实现汛后通水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线剩余工程建设

  南水北调中线主体工程已于2013年完工,但要实现汛后通水目标,目前还有大量的机电金结、自动化调度系统、管理设施、供电工程、安全防护网等剩余工程需要完成,同时,还有相当数量在历次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由于剩余工程分散、耗时、单价低,建设环境复杂,参建单位积极性不高,部分参建者出现思想松懈、队伍涣散、干劲减弱苗头,新的进度风险随时可能发生。剩余工程建设,事关中线工程能否实现如期通水、安全运行的大局。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投入足够资源,全力以赴抓好剩余工程建设,以良好的形象面貌实现通水目标,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不留遗憾的答卷。

  二、细化节点目标,落实进度责任

  为实现汛后通水、安全运行的目标,中线工程应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与通水相关的工程建设,如机电金结、自动化现地控制、安全防护网等,并基本完成设计单元通水验收;汛前完成排水沟(截流沟、排洪沟)建设;6月初开展全线充水试验;9月完成全线通水验收和全线充水试验。项目法人要进一步调整完善进度计划,逐标段分解节点目标与管理要点,细化保证措施,明确责任人,关键项目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抓,一盯到底。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过程控制

  要继续发挥进度督导、关键事项督办、进度季度协调会等工作机制作用,加强进度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通水目标保障和应急预警机制,定期组织梳理风险因素,对进展滞后的工作和意外事件及时预警、响应和处置。项目法人要组织各级建管单位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建立健全进度管理和应急预警机制并有效运转,严防意外发生。

  四、加强对参建单位的激励约束,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要根据本阶段工程建设特点,加强对参建单位的激励约束。要层层动员,落实激励措施,凝心聚力,调动参建单位积极性,全面推进剩余工程又好又快建设。同时,要督促参建单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在现场履行好职责,否则按合同条款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通报批评。

  五、统筹做好进度与质量安全工作

  工程建设后期,剩余工程建设任务布局分散、涉及专业多,施工管理难度加大,要注重统筹做好进度与质量安全工作。在继续加快质量问题处理的同时,要科学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严防新的问题发生;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好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特殊时段施工安全和工程运行调度安全等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工程进度考核与奖惩

  落实中线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继续发挥进度计划、形象进度节点目标和关键事项督办考核体系作用,重点抓好自动化调度系统、管理设施、安全防护网、闸站设备安装调试等工程建设目标考核。对管理不力、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建设目标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请各项目法人将以上工作要求传达至各参建单位,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到工程建设一线,切实做好剩余工程建设,确保如期实现中线工程通水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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