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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部门预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二、公共预算收入表

  三、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规草案;负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就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重大措施。

  (二)负责监督控制南水北调工程投资总量,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参与南水北调工程规划、立项和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汇总南水北调工程年度开工项目及投资规模并提出建议;负责组织并指导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计划、资金和工程建设进度的相互协调、综合平衡;审查并提出工程预备费项目和中央投资结余使用计划的建议;提出因政策调整及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投资建议;审查年度投资价格指数和价差。

  (三)负责协调、落实和监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参与研究并参与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提出的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方案;参与研究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水价方案。

  (四)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五)参与协调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

  (六)组织制定南水北调工程移民迁建的管理办法;指导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监督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参与指导、监督工程影响区文物保护工作。

  (七)负责南水北调工程(枢纽和干线工程、治污工程及移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经常性稽察工作;具体承办南水北调工程阶段性验收工作。

  (八)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及宣传、信访工作;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与外国政府机构、组织及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国务院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预算单位构成。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部门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直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政策及技术研究中心
 3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监管中心
 4  南水北调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二)预算资金构成。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部门预算包括:行政和事业单位全 部收入和支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二部分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收支总预算11172.57万元,比2011年减少26064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事务(类)南水北调(款)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下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进展情况安排的2012年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减少。

  二、关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1117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61.68万元,占95.43%;事业收入358.89万元,占3.21%;其他收入34.5万元,占0.31%;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万元,占0.17%;上年结转98.5万元,占0.88%。

  三、关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1117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4.16万元,占22.5%;项目支出8658.41万元,占77.5%。

  四、关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10661.68万元,占2012年收入总计的95.43%。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1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46796.13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157457.81减少93.2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事务(类)南水北调(款)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下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进展情况安排的2012年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2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几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占0.14%;农林水事务(类)支出占97.8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占2.02%。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10661.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2年预算15.28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5.03万元,增长49.0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增加。

  2.农林水事务(类)南水北调(款)2012年预算10431.4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144293.16万元,主要原因是: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下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进展情况安排的2012年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2012年预算1392.38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0.79万元,增长0.06%。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2年预算4923.91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850.17万元,增长20.87%,主要原因是:南水北调工程监管、专家委员会工作任务等增加。

  (3)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2012年未安排预算,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14601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下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进展情况安排的2012年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减少。

  (4)政策研究与信息管理(项)2012年预算387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5万元,减少1.28%。

  (5)工程稽查(项)2012年预算2332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684.48万元,增长41.55%,主要原因是:随着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稽察等工作任务增加。

  (6)前期工作(项)2012年预算721.11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45万元,增长25.17%,主要原因是:完工项目待运行期管理维护方案审查任务增加。

  (7)南水北调技术推广和培训(项)2012年预算23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41.4万元,增长21.95%,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人才培训计划,职工教育培训任务增加。

  (8)环境、移民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2012年预算445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增长1.14%。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款)2012年无预算,比2011年预算数减少25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预算尚未审批下达。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2年预算215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8万元,减少3.59%,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公积金(项)2012年预算120万元,与2011年执行数持平。

  (2)提租补贴(项)2012年预算15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2万元,减少15.38%,主要原因是:通过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

  (3)购房补贴(项)2012年预算8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10万元,减少11.11%,主要原因是:2012年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人数减少,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减少。

  五、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农林水事务(类)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支出(款)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2012年预算15020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158000万元,减少51.26%,主要原因是: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缴情况安排。

  (二)农林水事务(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款)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2012年预算184590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398000万元,增长27.49%,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基金征缴情况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指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用于机关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由国管局统一管理的机关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七)农林水事务(类)南水北调(款):反映政府用于南水北调工程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反映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更新改造等支出和南水北调办的建设支出。

  4.政策研究与信息管理: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南水北调政策研究咨询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及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支出。

  5.工程稽查: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工程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工程稽查数据库建设与维护支出等。

  6.前期工作:反映未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南水北调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业务培训、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7.南水北调技术推广和培训:反映南水北调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实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以及南水北调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费用。

  8.环境、移民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反映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及输水线路水质监测、水源保护、文物保护、征地移民、沿线治污、防止血吸虫北移、供水量调度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支出。

  9.其他南水北调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南水北调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指 1999 年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 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人均标准90元/月。

  3.购房补贴:指 1998 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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