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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7年,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南水北调中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南水北调工作的知情权,为南水北调工程平稳运行、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进南水北调政务公开

  (一)南水北调工程效益情况公开。及时公开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调水量、受水范围、受益人口以及工程综合效益发挥情况。(责任单位:建管司、设管中心)

  (二)南水北调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依法推进南水北调工程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规范南水北调招投标行为,及时公开发布招标公告、评标结果等有关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预决算公开。按时公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部门预算、决算及有关报表,对公示的表格进行详细说明。(责任单位:经财司)

  (四)南水北调相关政策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加大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南水北调运行管理责任追究公示。推进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实施的工程运行管理问题责任追究的相关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责任单位:监督司)

  (六)按要求公开南水北调有关信息。按要求公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告、通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注重政务公开实效

  (一)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社会关切有关问题的回应工作。在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水质、水价、生态环境等热点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回应。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吹风会,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修改完善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南水北调工作实际,修订《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在www.28365.365.com发布。每年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中国南水北调网上公开。(责任单位:综合司)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布有关信息。在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年度调水启动和结束,工程通水周年以及累计通水量达到关键节点时,组织媒体集中采访报道,通过新闻通气会、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南水北调政府信息的权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严谨合法、规范有序,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加强政务公开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逐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门户网站管理,健全发布内容审核机制,优化和改进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自查。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推进南水北调新媒体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培训交流,增强干部队伍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检查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信息通报机制和2017年南水北调工作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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